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

丽水律师 2025-04-08
债务人方面:
破产申请受理后,15日内要向法院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等资料。保管好财产、印章和账簿,配合管理人工作。没法院许可,不能离开住所地,相关人员要履行法定义务。

债权人方面:
在法院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书面说明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提交证据。对债权有异议,可在债权人会议核查后起诉。积极参会,行使表决权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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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债务人在破产申请被受理后要在15日内提交资料、保管物品、配合工作且未经许可不得离住所地,企业有关人员承担法定义务;债权人要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说明情况并提交证据,有异议可起诉,还应积极参会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务人方面,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等资料是为了让法院全面了解其财务状况,妥善保管财产等资料有助于破产程序顺利进行,限制债务人离开住所地能确保其配合整个破产工作。债权人方面,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基础,书面说明债权情况和提交证据能使债权得到准确认定,对有异议的债权通过诉讼解决可保证公平,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等权利则能直接参与破产程序维护自身利益。如果大家在破产相关事务中遇到问题,或对上述法律内容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包括我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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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在破产申请被受理后,需在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等资料,妥善保管财产、印章和账簿等资料,配合管理人工作。未经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企业有关人员要承担法定义务。这能确保破产程序顺利进行,保障债权人权益。债务人应严格遵守规定,及时准确提交资料,妥善保管相关物品,积极配合工作。
2.债权人要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申报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据。对申报债权有异议,可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还应积极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等权利维护自身权益。债权人应按时申报债权,准备好相关证据,积极参与会议,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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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债务人而言,破产申请受理后,需在15日内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等资料。要妥善保管财产、印章和账簿等,配合管理人工作。未经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企业有关人员需承担法定义务,这是为了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确保债权人能全面了解债务人财产状况。
(2)对于债权人来说,要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据。对申报债权有异议可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起诉。积极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等权利,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债务人要严格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料,配合各项工作。债权人需及时准确申报债权,遇到问题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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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为债务人
1.自受理裁定送达日起15日内,准备好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等资料提交给法院。
2.妥善保管好企业的财产、印章和账簿等资料。
3.积极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
4.未经法院许可,不要离开住所地,企业相关人员需履行法定义务。

(二)作为债权人
1.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
2.申报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证据。
3.对申报债权有异议,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
4.积极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等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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